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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兴案之后,云南信托和云涌投资人何去何从?

时间:2023-01-17 06:07:16    来源:腾讯网

2022年11月1日,历时三年之久,涉案金额超百亿的承兴融资案终于在上海迎来了判决(地点: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

公开消息显示,截至案发,承兴系骗取多家公司共计300余亿元人民币,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共计80亿元。

一审判决书下来之后,一位投资云南信托云涌系列产品的投资人留言:事情终于有了说法,但是后续维权和追钱之依旧路漫漫。作为此次涉案的两家持牌金融机构,表现是截然不同。


(资料图)

一家是总部位于湖南长沙的湘财证券,投资人的本息得到了兑付;而另一家总部位于云南昆明的云南国际信托,投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从2019到2023年初,历时三年之久,如今难言实质性进展。

承兴之后,云南信托何去何从?

一、涌金系的重要金融版图

公开资料显示:云南信托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为12亿元。其股权结构如下: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财政厅100%控股)持股25%;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4.5%;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3%;北京知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7.5%;深圳中民电商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5%;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

截至2021年末,现营业收入9.02亿元,实现净利润3.80亿元,存续信托业务规模总额3,312亿元,投入实体经济的信托资金规模占比73.82%。公司特色业务涵盖了服务类信托、资金信托、家族信托、慈善信托、证券投资类信托、资产证券化、绿色信托等。

关于云南信托的实控人,由于第二、第三以及第四大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均属“涌金系”公司。三家公司对云南信托合计持股65%,所以“涌金系”是云南信托的实控人。在涌金集团创始人魏东辞世后,涌金系从多个上市公司退出,加上央行关于金控集团“一参一控”的要求,因此涌金系保留了核心金融资产云南信托和国金证券。

2020年有消息称,云南信托欲一度传出要引入战投。消息表示有两三家公司在尽调,后来也没有了下文。

二、踩雷承兴案

市场上关于云南信托,最关注的莫过于承兴供应链融资诈骗案。而至于房地产方面,并没有如那些重仓地产的信托公司一样,这两年雷声不停。

2019年7月初,承兴国际案件刷屏网络。7月9日下午,云南信托确认踩雷,涉及的电商龙头,除了京东外,苏宁赫然在列。然而就在同一天,京东苏宁双双否认与此事有关。

调查显示,承兴国际实控人罗静曾以广州承兴为融资主体,以持有的电商龙头应收账款做抵押从多家金融公司中获得融资,持牌金融机构如云南信托和湘财证券等均有卷入。

暴雷的信托计划叫做云涌系列,根据产品资料显示,该信托计划的资金投向是“中诚实业”或“广东康安”持有的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作为付款方的应收账款。

讽刺的是,云涌后几期产品投资人在购买一个月后不久,就遇到了承兴国际暴雷事件。而他们之所以选择云涌1号,看中的是交易对手背后-京东和苏宁。

事发之后,京东第一时间声明称,称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承兴涉嫌伪造与京东等公司的合同进行诈骗。苏宁方面也表示,广州承兴与苏宁易购应收账款债权供应链融资事宜,经核实公司与该融资事项无关,并称事件系广州承兴伪造与苏宁易购的采购合同进行融资。

至此,承兴案真相大白于天下。

由此也拉开了投资人与云南信托旷日持久的争端,一晃从2019到2023。关于此事,云南信托在几年的年报当中均强调了此事,最新的信息是来自于2021年报。在主要风险管理事项概述中,云南信托介绍了有关情况:

信托财产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在极端情况下,云涌系列项目可能无法收回信托本金,存在不能向投资者分配信托利益的风险。因融资人未按照合同约定还款,目前云涌系列项目根据信托合同约定自动延期,公司已将云涌系列项目信托资产认定为次级类资产。云涌系列项目共计 11 个信托产品,实收信托规模合计 15.83 亿元。

针对云涌产品系列,云南信托表示已经成立风险处置小组。采取的具体举措包括:

1.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刑事侦查工作;

2.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申请了诉讼保全;

3.其他措施。如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云涌系列项目进展情况、制定投资者接待方案、对云涌系列项目按照信托合同约定进行延期、聘请专业律师协助处理民事、刑事事务等措施,尽最大努力维护信托财产安全。

三、事情远不止于此

针对久拖不决的承兴案件,作为机构的云南信托尚有回旋的余地。而具体到投资人这边,就是另一番光景了。

来自上海二院的判决书显示,承兴系在罗静等人的安排下,由其他几位私刻京东、苏宁印章,提供伪造的购销合同等融资所需材料,虚构应收账款,与湘财证券、云南信托等相继签订合同。

并且在明知供应链贸易融资不断亏损的情况下,持续骗取被害单位融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过去融资和银行贷款本息,支付各类费用等等,构成了合同诈骗罪,在长达55页的判决书中,还有众多可供参考的证据,这里一并掠过。

结合2021年报中云南信托所述,作为受害者,云南信托已经是做了很大的努力。

然而实际如此么?来自投资人的投诉信,为我们揭开了事情的另一面:

总的来说一句话:没有恪尽职守,没有履行诚实、守信、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事实。鉴于信件内容性质以及投资人要求,这里仅列举关键要点以供参考:

1. 展业过程中,尽调不到位

在需要苏宁确认的部分,云南信托相关人员并没有主动向苏宁核实资金回款的款项性质。彼时苏宁作为知名大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之间的往来不用多说。作为正规持牌机构的云南信托,但凡在放款前向苏宁进行核实,也不能出现后续的事件。该系列产品居然在风控“裸奔”的情况下,发行了这么多期,累计十五亿元。

2. 尽调阶段,风控人员缺失

对于高达15亿元的主动管理业务,根据投资人的爆料显示,尽调过程均为前台初级信托经理完成,不见风控人员且不拍照不录像,完全不符合一般金融机构的操作规程。

从常识上来看,该事件并不符合常理。承兴系在广东,京东在北京,苏宁在南京,这几地都有一定数量的信托公司,承兴系不找这些公司而是绕大弯去找云南信托公司的业务人员。一般企业有融资需求,都是先找本地金融机构。尽管云南信托再多地都有分公司,但是这种“舍近求远”的做法,本身就值得怀疑。

3.忽视常识,犯下低级错误

根据罗静案判决书,贸易数据和购销合同、货运单据均系伪造,云南信托在尽调过程中既没有识别出虚假的贸易合同和货运单,同时忽视了承兴系企业的增值税纳税情况与账面的销售收入严重不符的事实,从而落入对方的骗局,对于不懂业务的个人而言另说。但是对于持牌金融机构而言,严谨的基本基本面分析是基本功。

苏宁与承兴系之间的销售行为均采取的是预付款的付款方式且比例较高,在银行流水中均注明是“预购货款”。根据投资人的爆料,款项直接到其在兴业银行开立的母子账户,对这个银行流水及备注是完全掌握的,但云南信托熟视无睹、不加区分,按照应收账款回款对待。

4.更多魔幻和不可思议

根据《刑事判决书》的内容,承兴系公司与摩山保理的业展业的时间为2015年,2017年10月苏宁公司的回款已经出现延迟,由承兴公司回购并循环产品,2018年11月,承兴公司失去没了支付能力。

而凑巧的是,云南信托开展业务的时间就在2018年,对前手金融机构的业务实情不去了解,对如此重大的金融风险信号疏忽懈怠,没有尽到丝毫受托人职责。

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在承兴系实控人罗静被捕前的1个月时间,云南信托突击发行成立的云涌15号16号17号信托产品,还配合融资方变更融资人为康安公司,继续玩庞氏的把戏。而这个时候购买产品的投资人,真的是欲哭无泪。从相关时间的节点上来看,绝对没有年报中说的那么简单。

当然,最后的认定需要监管部门。

四、三年维权,投资人身心俱破

来自投资人的控诉,也许比事情本身更具有影响力:

由于云南信托的不负责任和失职,导致投资人一批一批被卷入这场灾难当中!罗静以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是罪有应得!

由于风控上的失责,云南信托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并给投资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然而地方监管部门与云南信托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面无视投资人的疾苦一再敷衍,毫无作为,使无辜的投资人在遭遇产品暴雷之后的四年时间里还没有拿回一分钱本金。

三年维权,许多投资人已经身心俱破。

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千百次的苦苦等候,百十次的各地奔波,换来的只有傲慢和冷漠。部分投资人表示,自己已经患上严重的焦虑症。

云南信托、承兴系和罗静这三个词,就仿佛如诅咒一般折磨着投资人。云南信托无视投资人的苦难,长期不予理睬。

如今,随着承兴系案件宣判之后,后续将会是投资人与云南信托的博弈。

历时长达四年的承兴系,如今告一段落。

写在最后

2021年,随着经济的下行以及行业严监管的持续,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出现了暴雷,出险信托规模不断创新高。而这一关键数据,信托协会已经很久没有公之于众。暴雷潮下,云南信托并没有如其他信托公司那样,雷声滚滚。

但是,2022年年末来自上海二院的审判书,再次将这家信托公司推上了风口浪尖。尽管它不是唯一一家被波及到的金融企业,却是唯一一家信托公司。

随着《资管新规》的正式实施,“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和破刚兑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但是买者自负的前提是卖着尽责,否则就是”耍流氓“。罗静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是法制的胜利,正义虽迟但绝不缺席。

承兴系暂时告一段落且已经更名美好控股,但是投资人与云南信托的博弈才进入到新的一个阶段。

投资人的诉求和权益是否能得到伸张?

云南信托又将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