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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晚间,央行公布多张罚单。其中,广发银行因违反反洗钱规定等多项违规被警告并重罚3484.8万元,12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69.5万元。
具体违规行为如下:
【资料图】
1.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
2.违反人民币管理规定;
3.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4.违反国库管理其他规定;
5.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7.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8.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9.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时任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电营管理部总经理夏金、时任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电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顾佳伟、时任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决策管理部征信合作初级主任苏荣华、时任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决策管理部数据合作初级专家刘艾珊对广发银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7.5万元。
时任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合规总监李珩、时任广发银行研发中心总经理李怀根、时任广发银行运营及流程管理部总经理黄惠亮、时任广发银行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洪文健、时任广发银行反洗钱中心主任秦莹、时任广发银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罗佳、时任广发银行零售信贷部总经理蔡粤屏、时任广发银行财富及私人银行部总经理张华对广发银行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9万元、8万元、4.5万元、7万元、7万元、2万元、1万元、1万元。
(来源: 凤凰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