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央行公布数据显示,11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1.21万亿元,同比少增596亿元。其中,票据融资增加1549亿元,较之10月份的增加1905亿元有所回落。数据还显示,11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99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少6109亿元。其中,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190亿元,同比多增573亿元。而此前的10月份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减少2157亿元,同比多减127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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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的票据相关数据反映,银行以票冲贷现象有所减轻,信贷状况有所改善。11月底1月期转贴现利率未像10月底那样再现"零利率",也印证了这一点。
不过,在实体融资需求总体偏弱的形势下,银行并未停止通过票据融资及非银同业贷款冲信贷规模。票据贴现利率在月底明显走低的特征依然存在。
说起来,银行以票据冲信贷规模的行为,由来已久,也有官方规则的支持。
1997年,央行发布了关于票据信用属性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包括两项内容:
第二十二条 贴现、贴息应计入信贷总额,并在存贷比考核的情况下进行。
第二十四条 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应通过贴现或贴现方式增加票据资产,调整信贷结构。
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票据进入银行后是信贷资产,二是票据可以作为信贷资产在不同银行之间流动。
于是,每逢月末季末年末等关键时间节点,为了满足央行狭义性的规模管理,银行机构会选择借助票据进行规模调整。特别是当企业和居民有效信贷需求不足,商业银行转而大幅配置票据资产,票据融资就会出现明显增加,并造成票据市场严重供不应求,从而引起票据利率快速下行,但在月初会回调修正。
近两年来,票据市场"地板价"行情频频上演,票据贴现利率甚至屡次出现趋近零利率,市场竞价抢票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就是源于银行机构以票充贷的冲动。
但是,随着票据融资规模的快速增长,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首先是兑付风险。经济下行使得承兑人货款回笼所面临的风险有所提升,进而为票据到期兑付增添了不确定因素,贴现银行面临的票据兑付风险明显增加。
其次是套利风险,在流动性松动的背景下,贴现利率下行速率快于存贷款利率,如果稳健的货币政策使得存贷款利率迟迟不能下调,贴现利率很有可能突破存款利率,从而给市场无风险套利留下空间。市场主体为抓住套利机会,大肆运作,会给商业银行造成经济损失。
再次是诈骗风险,票据套利空间使得一些不法企业,利用企业关联关系,伪造贸易合同和相关单据,骗取银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再实施贴现套利,给承兑行和贴现行增加了法律风险。
对于银行机构"以票充贷"可能面对的市场风险,监管部门始终保持着警惕。包括央行、银保监会及各大行总行,在一定情况下会发出窗口指导,通过"票贷比"等措施来管住银行的票据扩张冲动。
11月18日,修订版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规)在央行官网公开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删除了97年暂行办法的上述条款,释放了一个可能的信号,即贴现项或会从信贷总量中剔出,不再列入存贷比考核。银票贴现一旦去信贷化,目前票据市场运行的一些基本规律或将会发生根本改变,票据贴现利率周期性的大起大落现象将有望得到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