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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2月24日电 24日,湖北银保监局网站发布三条行政处罚信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行、湖北大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当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分别被罚30万元、205万元、130万元。
来源:湖北银保监局网站
具体来看,据湖北银保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鄂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行因贷前尽职调查不严被鄂州银保监分局予以罚款30万元,对责任人袁诚、胡波、吴卫平分别予以警告。
来源:湖北银保监局网站
据湖北银保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鄂银保监罚决字〔2023〕3号),湖北大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一、董事取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实际履职;二、个人消费贷、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三、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四、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及关联方本行账户,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五、违规发放贷款承接本行银行承兑汇票垫款;六、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延缓风险暴露。
湖北银保监局对湖北大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罚款205万元,对责任人刘德劲、夏静分别予以警告。
来源:湖北银保监局网站
据湖北银保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鄂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湖北当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一、个人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到位;三、以信贷资金缴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四、贷后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五、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形成不良。
湖北银保监局对湖北当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罚款130万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