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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起诉自己的高管!获赔3.35亿

时间:2023-02-22 16:02:47    来源:腾讯网

公司起诉自己的高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真实上演了大义灭亲的场景

最终获赔3.35亿!

那究竟是怎么回事?

因公司4位高管虚增利润

A股上市公司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被数千名投资者起诉

赔偿3.35亿元

随后,大智慧公司

又起诉公司高管

要求他们赔偿公司全部损失

2月20日,这起全国首例由投资者保护机构代位提起的向公司高管追偿案,在上海金融法院调解结案。

被告之一、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张某虹同意全额赔偿

因201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增利润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大智慧公司于2016年7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一并被处罚的还包括张某虹、王某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14人,以及承担年报审计工作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

此后,数千名投资者陆续以该虚假陈述行为造成其投资损失为由,对大智慧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

截至2023年2月16日,大智慧公司已根据生效民事判决向2800余名投资者支付赔偿款共计3.35亿元。

作为中国证监会依法设立的公益投资者保护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持有大智慧公司100股股票。依据《公司法》第151条及《证券法》新增的第94条的规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于2021年9月8日以股东身份代表大智慧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股东派生诉讼,向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当时的高管索赔。

2021年11月18日,大智慧公司作为原告,以张某虹等5位高管为被告提起另案诉讼,请求判令他们支付公司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中,向投资者支付的民事赔偿款约3.25亿元,后变更诉请为3.35亿元。

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审判团队负责人孙倩法官对股东派生诉讼进行解释,在公司的利益受到董监高(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的侵害,但是公司又拒绝或者怠于向其主张权利的时候,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来提起诉讼,为公司挽回损失。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维权事务部总监鲁小木指出,本案中考虑上市公司承担责任的严重程度,他们对违法的、没有勤勉尽责的董监高(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进行了一个追诉。

在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向大智慧高管发起诉讼后,大智慧公司也于2021年的11月提起另案诉讼,要求当时的公司高管支付3.35亿元,这笔钱,就是当年大智慧公司向投资者支付的民事赔偿款。

在当天的法庭上,最终大智慧的控股股东同意支付给大智慧3.35亿元。

孙倩指出,他们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就两案尽可能地达成一个整体性的调解方案,在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提起的这一起诉讼中,时任董事长张某虹直接把款项支付给了大智慧,投服中心提起了撤诉;

而在在大智慧提起的案件中,因为金额比较巨大,张某虹和大智慧公司达成了一个整体的调解方案,即在今年年底之前,分四笔全额支付给大智慧公司。

这两起案件的审理

促使控股股东向公司全额赔偿损失

起到了震慑"关键少数"的作用

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