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业两大巨头长安汽车和吉利汽车陷入“抄袭门”。
2月28日,网络流传一封长安汽车委托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发给吉利汽车的律师函,称吉利日前发布的“银河之光”原型车大量抄袭长安概念车、量产车,严重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要求吉利方面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对此,长安汽车有关人士对上证报记者确认律师函属实,该函代表长安态度。而吉利汽车有关人士则对记者表示,律师函内容严重失实,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对于此次纠纷,吉利控股副总裁杨学良发声称“要良性竞争,不要内卷内讧”,而法律专家则对记者表示相关案件的不确定性较大。
(资料图)
长安汽车的律师函和吉利汽车的声明
吉利汽车日前发布的“银河之光”原型车
长安汽车此前发布的UNI-V车型
长安和吉利各执一词
2月28日,一封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发给吉利汽车的律师函引发网络热议。律师函称,经比对发现,吉利发布的“银河之光”原型车存在大量与长安汽车概念车、量产车型雷同之处,涉嫌抄袭长安汽车已发布车型的外观,严重侵犯了长安汽车的知识产权,要求吉利汽车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根据该律师函,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作为长安汽车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根据长安汽车的委托,就吉利涉嫌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相关事宜函告。不过,上述律师函并未明确吉利的车型涉嫌抄袭哪款长安汽车,雷同的细节也并未展开陈述。
“律师函已经明确表面了我们的态度。”2月28日,长安汽车有关人士回应上证报记者说。
对于长安汽车的律师函,吉利汽车2月28日发布声明回应称,已关注到该律师函,该律师函内容严重失实、指责毫无根据,误导公众,对吉利品牌和商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吉利方面强调,吉利银河之光为吉利原创设计,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吉利控股集团高级副总裁杨学良也在其个人微博上转发上述声明并评价说:“要良性竞争,不要内卷内讧;要转型发展,不要同室乱战;要团结一致,不要分裂抹黑。”
2月23日,吉利汽车在杭州发布了中高端新能源品牌“吉利银河”,并宣布将推出电混和纯电两条产品线。业内人士指出,本次争论的焦点“银河之光”正是吉利银河品牌的原型车。吉利方面当时称吉利“银河之光”是基于吉利SEA浩瀚架构正向设计开发,在设计上延承了吉利独特的“涟漪美学”,有着独立且完整的设计理念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吉利“银河之光”设计的主导者吉利汽车集团设计副总裁陈政,曾任职长安汽车。2022年3月,陈政加盟吉利汽车,出任吉利汽车集团设计副总裁。此前,陈政在长安汽车履职长达20年。自2002年加入长安汽车,陈政先后任职汽车设计工程师,长安汽车创意设计师、长安汽车全球设计中心全球设计总监、长安汽车造型设计院常务副院长等多个职务,在职期间,陈政完成了长安逸动、CS35、悦翔V7、CS75、UNI系列等量产车型的设计工作。
相关案件的不确定性较大
“外观侵权,对于权利人而言,关键要看有没有申请外观设计的专利。”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曦律师对上证报记者分析说,即便没有申请外观专利,也可以申请著作权等保护。但是,最强的保护路径还是外观设计专利。另外,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是形式审查,不是很稳定,可能会被判无效。所以,这一类案件的不确定性比较大。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涉及车型外观雷同或者相似,国际上相关案件并不少见,但是,在中国,类似案件起诉后鲜见胜诉案例。
早在2001年,广州本田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CR-V车型的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02年获得专利权,保护期为10年。手握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本田起诉双环来宝S-RV外观侵权,但是,本田方面最终并未胜诉。
2016年,众泰汽车尚未上市的两款车型谍照曝光,被指与保时捷Macan车型高度相似,但是,此后该事件也没有后续结果。保时捷中国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方智勇当时回应说:“首先,我不便对此事进行评论。但是对于我来说,保时捷就是保时捷,它是无可复制的。哪怕看起来像保时捷,但它依然不是保时捷。”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