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交易所关注函,将审计机构对*ST科林审计意见的“反水”昭显在市场面前:公司2021年年报直接从“标准无保留意见”,坠至“无法表示意见”。
2月19日,触及终止上市情形的*ST科林发布了一则交易所关注函。罕见的是,这份关注函并非主要针对上市公司公告,而是来自于会计师事务所对于此前年报的审计意见修订。
近日,交易所收到*ST科林2021年度年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所”)的书面文件。其中显示,永拓所对*ST科林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审计报告中的“审计意见”部分内容为,“我们不对后附的科林环保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对科林环保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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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已经可以推断,*ST科林2021年年报审计意见已经从“标准无保留”修订为“无法表示意见”。
回看*ST科林在2022年4月底“卡点”发布的2021年年报全文和对应的审计报告,当时永拓所的审计报告及对*ST科林的全体股东给出的审计意见为正面。
具体来看,当时的表述为“我们审计了科林环保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科林环保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永拓所的这份审计报告,曾对*ST科林在资本市场的系列动作带来较重要作用。例如,由于永拓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及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导致*ST科林触发的相关“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当时出现了阶段性消除。因此,*ST科林当时计划在披露2021年度报告之日起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倘若通过,*ST科林将由此跨出ST阵营,从而为后续运作奠定基础。
在今晚披露的关注函中,还公布了新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和“审计报告的修订”部分主要内容。
具体来看,因*ST科涉嫌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并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所列事实对*ST科林2021年度合并报表影响重大。
其中,*ST科林错误采用总额法确认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导致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6719.35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719.35万元,向柠檬无限网络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提供技术研发服务确认营业收入合计6082.08万元,不具有合理的商业实质。对此,永拓所表示,无法就相关影响取得*ST科林管理层的适当配合,且相关事项对*ST科林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因此,其无法对*ST科林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其于2022年4月29日所出具的原文号为永证审字(2022)第110032号的审计报告进行修订。
回看该所此前审计报告中“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当时审计报告中的表述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科林环保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时隔一年,前后表述出现云泥之差。拆解背后原因,监管处罚起到核心扭转作用。
对于*ST科林的这份年报,交易所方面就曾下发问询。不过相关问询函回复延期超过多月、累计延期十多次,叠加系列运作,使*ST科林的花式保壳不断刷新A股历史纪录,并且成为退市新规下首单营收“应扣未扣”案例。今年2月中旬前后, *ST科林及相关当事人收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从2021年年报披露开始,*ST科林对于监管问询和市场关切的回应明显缓慢甚至迟滞。在今年2月初下发的关注函中,交易所方面就表示,“要求公司完整、准确地回复前期未回复的相关监管问询函件”、“目前,整改限期已结束,你公司未能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完整、准确地回复补充材料。”
本次审计意见由标准无保留意见修改为无法表示意见,同样体现出这种迟滞特征。在今晚披露的关注函中,永拓所方面表示,相关文件已同步寄送*ST科林。交易所对此也表示了高度关注,请公司及负责人尽快核实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市场看来,出问题的并非只是上市公司本身。这份“反水”的审计报告,也被认为有“迟到”意味。在*ST科林股吧中,就出现类似“加上最后一根稻草”、“既然要改,早干嘛去了”、“这么不负责吗”等评论,显示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质疑。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