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雷霆行动。
过去一个月IPO终止家数创今年月度新高,备受市场关注。根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8月全市场IPO终止数量共有38家,其中创业板25家。
中介机构尤其是保荐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其勤勉尽责情况直接决定了注册制下申报项目质量、核查把关质量和信息披露质量。
(相关资料图)
9月2日,深交所集中约谈8家保荐机构,指出这些机构发行上市准备不到位,对发行人的突出问题未整改规范到位就“带病申报”,勤勉尽责不到位。
不止是交易所督促保荐机构归位尽责,近期宁波证监局召开“撤回”、“被否”再申报企业专题座谈会,对撤回上市申请或申请被否后拟再次申报的IPO企业,要求摒弃“再闯关”心态,严防“带病”再报,1家参会企业当场表态将暂缓申报。
8家保荐机构“带病申报”
中介机构的勤勉尽责是注册制改革中的重要防线,近年来监管持续压实中介机构的把关责任。
近期,深交所对创业板发行上市中履职尽责不到位的8家保荐机构的投行、质控、内核负责人,以及保荐代表人实施谈话提醒。
据深交所9月2日披露,被约谈机构在投行业务出现的问题主要反映出“三个不到位”:
一是发行上市准备不到位。有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仍然存在“闯关”心理和“占位”习惯,对发行人内部治理和内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未整改规范到位,也就是通俗称的“带病申报”。
二是勤勉尽责不到位。有的保荐机构核查把关不主动、不深入,审核中对发行人业务经营、会计处理等重要事项禁不住问询,未能提供合理解释,被开展现场督导或现场检查后打起“退堂鼓”。
三是创业板定位理解不到位。有的保荐机构对创业板主要服务创新型成长型企业认识不深刻,少数申报企业不符合创业板“三创”“四新”要求,在审核中主动撤回或被否决。
深交所表示,此次集中约谈,目的在于压实投行“三道防线”责任,要求保荐机构合力把关:一方面要扎实做好上市辅导、尽职调查、核查把关等基础工作;另一方面要将质控和内核等内控部门对业务前台的制衡作用进一步发挥出来,强化投行业务执业过程的质量管控。
深交所表示,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针对“一督即撤”、核查把关不到位的情况,加大现场督导和监管问责力度,坚持从严从快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威慑,持续督促保荐机构把好创业板入口质量关,为全面实行注册制夯实基础。
被约谈的保荐机构相关人员谈到,将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强化“三道防线”责任,项目组“以老带新”,质控及内核部门前置介入项目立项阶段,切实执行内核负责人“一票否决制”,使辅导工作更加扎实,项目申报更为审慎。
有企业表态暂缓申报
不止是保荐机构被监管部门谈话,近期一批IPO撤否企业也被传达监管要求。
9月1日宁波证监局表示,为压实拟上市企业的主体责任,该局召开撤回上市申请或申请被否决后拟再次申报的辖区拟上市企业专题座谈会,传导监管要求,把好上市“入口关”。
宁波证监局要求参会企业逐一分析前次上市申报撤回或被否决的具体问题,介绍自身整改规范及中介机构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全面理性看待上市撤否事项,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再申报前务必逐项逐点整改到位。
同时,证监局结合辖区辅导监管工作情况及具体案例,就板块定位不准、持续盈利能力不强、内部控制不足、关联交易及资金流水规范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准确等问题向参会企业深入传达监管要求,强调要摒弃“再闯关”心态,严防“带病”再报,督促拟上市企业充分认识“申报即担责”原则,要求各企业合理安排申报进度,1家参会企业当场表态将暂缓申报。
此外,宁波证监局要求参会企业坚守“上市初心”,注重企业长远发展,理性看待上市。准备上市的过程中要既尊重中介机构的专业意见,又决不能做“甩手掌柜”,要将主要精力投入到规范发展、做强自身上,不断夯实企业发展根基。
终止家数创今年新高
实际上,从终止家数可看出审核一直保持高压态势。根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8月以来,IPO市场终止家数共有38家,创下今年以来单月新高。有业内人士分析,有的因为发行人有“硬伤”,或是不符合创业板定位,也有的因为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
其中,创业板IPO终止家数就多达25家,这也是创业板今年终止家数最多的单月。另外,沪深主板8月有9家IPO企业终止,科创板和北交所各有2家。
项目所属投行看,民生证券在8月终止的IPO家数最多,共有5家,其中在创业板撤回材料的有4家,分别为上海联众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熵能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正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华泰联合8月各有3家IPO终止。此外,国泰君安、招商证券、中金公司、长江承销、东方承销保荐、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均有2家终止。
就在8月第四周(22日-27日),沪深交易所合计发出三份有关保荐代表人的罚单,显示出保代执业质量仍有待加强。从违规情况来看,三份罚单反映出保代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未对发行人相关情况审慎核查的情况,甚至有保代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及持续督导意见不准确、不完整。
值得注意的是,有IPO项目此前曾经历现场检查,在撤回材料后仍受到交易所的追责处罚。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