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晚间,彩虹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函”)。根据公告,监管函涉及彩虹股份近三年业绩大幅波动、商誉减值等问题。
“信息披露制度以法律的形式推动市场交易主体建立高度的自我约束道德,是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完善市场内生稳定机制的重要一环。”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合伙人茹怡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真实、准确、完整”一直都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年报的信息披露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中之重,交易所问询作为一种预防性和非处罚性监管,能及时发现并纠正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偏差、降低公司违规风险。
近三年业绩波动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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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函显示,公司年报及前期公告披露,公司主营液晶面板等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2020年至2022年,公司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8.07亿元、26.69亿元、-26.62亿元,盈亏波动大,其中报告期业绩大幅亏损主要系液晶面板产品价格持续下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液晶面板业务毛利率为-27.87%,同比大幅减少57.31个百分点。
对此,监管函要求彩虹股份结合2020年至2022年液晶面板行业的市场需求、竞争格局、产品成本及售价变化情况,说明近三年公司经营业绩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业绩表现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液晶面板行业具备很强的周期性,而彩虹股份主营业务中液晶面板占比高达92%以上,因此更容易引起利润的大幅波动。”万联证券投资顾问屈放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液晶面板行业在经历了长达13个月的高景气周期后,从2021年第三季度开始,价格一路下跌。
值得关注的是,在2021年彩虹股份实现盈利之前,其主业已经连亏10年。从2011年到2020年期间,彩虹股份扣非净利润最少净亏2.26亿元,最多净亏21.37亿元,2011年至2020年的十年间扣非净利润共计净亏82.84亿元,年均净亏8.2亿元。
而在2021年实现主业盈利之后,2022年彩虹股份再次出现业绩亏损。
“尽管液晶面板行业是强周期行业,但彩虹股份在最近的十二个年度中仅有2021年主业实现盈利,说明公司在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屈放表示,从企业发展经营角度来看,彩虹股份需要不断完善产业链,加强逆周期经营意识,同时对于产品升级和技术革新需要有更高层次的认知。
监管函还要求彩虹股份补充披露液晶面板业务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报告期主要产品的成本构成、出货数量及销售价格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液晶面板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原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一位财税领域业内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毛利率体现的是企业产品的盈利能力,如果一个公司的毛利率较低甚至是负数,这种情况从表面上看,是企业产品出现了问题;从深层次原因来看,可能是企业的发展战略、盈利模式、产品结构、营销策略等需要调整或改进。
商誉减值等被问询
监管函提出,彩虹股份2022年商誉账面余额为0.98亿元,为2017年增资彩虹光电形成,本期未曾计提商誉减值。2021年末商誉减值测试时,公司预测彩虹光电2023年至2026年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5.06%、2.00%、1.00%、0。
2022年末商誉减值测试的同口径预测值分别为15.01%、19.38%、7.99%、2.99%,明显上调。而报告期内彩虹光电实现营业收入80.58亿元,同比下降43.72%,亏损26.67亿元,同比由盈转亏。
对此,监管函请公司补充披露2021年末、2022年末商誉减值测试主要参数特别是销售收入增长率的选取依据,并结合彩虹光电业绩变化情况,说明在其本期大额亏损的情况下,报告期末未对其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审慎。
“公司是否正确进行计提商誉,直接关系着利润的真实性。如果应提而未提、未足额计提商誉减值,将会造成利润虚高、财务信息不实的情况。”上述财税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也是监管部门重要关注点之一。
监管函还对彩虹股份2022年年报中涉及的在建工程减值计提、部分数据前后披露不一致以及公司其他应收款等相关问题进行了问询。
彩虹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根据监管函要求,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就上述问题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