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晚间,雄韬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董事长张华农、董事唐涛、副总经理刘刚)未充分提示披露计划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以及管理人员多次违规减持等两种行为进行警示。
针对上述情况,雄韬股份董秘办投资者关系部经理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的相关要求切实整改,此前确实对于部分工作处理的不够完善与谨慎,日后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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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不准确不完整
2023年2月13日,雄韬股份发布与京山市人民政府合作的投资公告,计划以105亿元的总投资额,预计3年(2023年-2025年)内完成对新能源电池产业园的整体建设,生产15GWH锂电池和10GWH钠电池。
深圳证监局在警示函中指出,雄韬股份在上述事项中,未披露投资框架协议的失效条款,未客观、完整反映计划总投资的构成,未充分提示计划投资项目在投资主体设立、技术储备等方面的风险,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2月27日公司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中,对上述问题已做出比较完整的回复。在第一次公告中披露的协议内容确实比较空泛,为此我们也进行相应的整改。”上述雄韬股份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
该人士补充道,3月7日,公司已经按照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框架协议内容进行补充与修改,并刊发公告。
雄韬股份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中表示,105亿元的投资额主要是锂电项目已经投资、未来投资和未来钠电项目的投资估算合计;其中雄韬股份全资子公司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于2020年在京山设立,从成立至今的投资累计10亿元,其余95亿元则属于“未来投资额度”。
“在雄韬股份第一次发布与京山市合作的投资公告中,并没有具体明确105亿元的投资计划及预计进度,这对投资者而言是不公平的;在后续的公告披露中,居然有95亿元属于‘未来投资额度’,不禁让投资者怀疑其测算金额以及资金来源的真实性。”招商证券一名保荐代表向记者表示。
实控人多次违规减持
除了技术储备有限、无法明确资金来源外,公司实控人接连减持也备受关注。
据悉,公司实控人张华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910539股雄韬股份股票。
深圳证监局在警示函中表示,经查,雄韬股份在2014年上市时承诺“锁定期满两年后,上述股东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但上述股份的减持价格均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公司确实在上市时做过相关承诺,出现这样的行为也是公司管理疏忽导致,管理层在进行相关减持操作时没有遵守相关细则条款。当时公司发现了相关问题,就马上停止相关减持交易并进行整改。”上述雄韬股份相关人士表示。
往前追溯,张华农曾于1月20日因违规减持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同时,张华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月8日与2月13日两度减持股份,这两个时间节点与105亿元投资框架协议的签署及公告日期巧妙重合。
3月27日,雄韬股份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终止的公告》,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3月27日期间,张华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10195339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5%。
(责任编辑: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