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17日讯(记者叶浅 樊鹏)近日,联储证券公告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暂不受理相关申请材料监管措施的决定》。
监管措施内容显示,上交所查明联储证券作为21明升01、21明升02、21蓝创01、21蓝创02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存在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部分项目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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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上交所对联储证券采取暂不受理公司债券相关申请材料2个月的监管措施,即自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3月6日,上交所暂停受理联储证券出具的公司债券相关申请材料。
针对联储证券上述违规行为,证监会已于2022年11月11日做出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此次又被上交所暂停公司债业务2个月,联储证券可谓开年不利。
此外,2022年9月19日,联储证券因作为“21达州D1”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监督义务,未能发现募集资金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也收到了四川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公开资料显示,联储证券于2016年取得证券承销资质,并于同年开展投投银行业务。2019-2022年投行业务收入增长较快,2022年前三季度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1.0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高达44.26%。
表:联储证券2019-2022年三季度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情况
数据来源:iFinD,中国网财经整理
中国网财经记者梳理联储证券2022年投行股权融资业务情况发现,2022年仅有一个创业板再融资项目通源石油为注册生效状态,联储证券的投行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债券承销。
在公司债券2022年中期报告中,联储证券也表示目前债券承销是联储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在债券承销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联储证券的合规问题不容忽视。
证券业协会数据显示,2022年联储证券的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被评为B。与此同时,2022年联储证券的投行业务质量被评为C级,列参评券商得分排名后20%券商之列。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