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要闻>
当前信息:肇民科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时间:2026-01-26 07:38:27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相关资料图)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条件。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汽车部件生产项目、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