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来自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的消息,近日,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根据方案,我省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2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确定。据统计,此次调整共惠及我市18.93万退休人员,已于7月底前完成发放。从8月开始,将按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正常发放。
调整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本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月增加标准由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构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泉州晚报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李晴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