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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近期受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系村民马某某的犬只失控将村民康某某、贾某某饲养的羊咬死一只,冲散羊群丢失一只。二人因与马某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故将马某某诉至法院,请求马某某赔偿相关损失。
旗下营法庭庭长郭燕作为该案件的承办法官, 在了解到涉事犬只已被马某某变卖,该案面临取证困难、证据不足的情况后,果断带领法庭干警深入村中走访,了解案情,调查取证,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耐心释法, 向被告讲解饲养动物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被告应依法、依规养狗,做合格的动物饲养人及管理人。
同时建议双方在发生纠纷后要冷静处理、妥善应对,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化解纠纷。经法官就地调解, 当事人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赔付相关费用, 至此, 这起饲养动物引发的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作为外驻法庭,面对辖区面积大,道路交通不便,管辖人口复杂的实际情况,一直在诉源治理上“狠”下功夫,本着群众少跑腿、矛盾不出村的工作原则,将诉源治理与诉前、诉中调解相结合,深入田间地头化解矛盾纠纷, 大大缓和了诉讼的对抗性,保证了同村邻里关系的和睦; 切实让辖区百姓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温度与速度充分发扬了新一代“枫桥精神”。
来源 | 卓资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