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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权寻边界

时间:2023-04-25 04:27:32    来源:北京商报

AI技术的发展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一系列难题,AI作品是否拥有知识产权等问题持续引起广泛讨论。4月2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下一步,将统筹推进各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则的制修订工作,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规则研究,助力相关领域创新发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争论

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事关我国能否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战略问题。近年来,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在技术创新、产业生态、融合应用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已进入全球第一梯队。中国信通院测算,2022年我国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达5080亿元,同比增长18%。

随着近来新一代生成式AI等前沿技术的快速发展,ChatGPT等大语言模型迅速出圈,也为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一系列复杂问题。

AI作品是否享有知识产权保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北京商报记者介绍,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并没有对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是否拥有知识产权做出专门的法律规定。学术界也存在肯定说、否定说两种观点,否定说认为,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不具有独创性,不属于“作品”,不能通过一般著作权加以保护。肯定说认为,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不同于传统作品,虽然不可直接纳入著作权法保护,但人工智能的创造者、使用者为作品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享有财产性质的有限产权保护。

付建表示,只有法律主体才能享有权利,而目前人工智能在我国并不是法律主体。所以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知识产权只能由对作品的生成具有贡献的人享有,这些人包括人工智能软件开发者、所有者和使用者。

定论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北京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投资人董新蕊认为,人工智能作品,如果确实是有原创性或独创性,可以有知识产权保护,但必须说明的是,“计算机生成作品”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作品,权利人对其享有的也不是著作权,而是邻接权。但是由人类控制下的机器人操作下的产品可以由相应的权利人拥有知识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版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符合作品特征的智力成果。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李洪江认为,从著作权角度来看,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是知识产权的客体范畴。“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实质上是编程人员以人工智能生成特定内容为目标,通过设定一系列算法、公式、程序等手段,根据其不同需求、不同风格生成的内容。在此过程中,编程人员付出了大量智力劳动,其生成内容饱含了人类思想和智慧,属于具有一定思想的表达,可以成为著作权的客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李洪江说。

而在专利权方面,目前国际上普遍认为AI不能作为专利发明人。2022年9月28日,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以“不允许将非自然人的人工智能作为专利申请的发明人”为由,认定人工智能发明专利申请无效的决定。此外,2021年12月KIPO组织召开美国、欧盟、中国等7个专利局参与的国际会议。会上各国一致认为,目前尚未达到无需人类介入、人工智能就能单独进行发明的技术水平。

寻路

“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离不开基础制度的支撑,只有通过良好的制度设计,才能打通数据生产、加工、使用、流通的全周期、全链条。这其中数据的产权制度至关重要。”申长雨说,中国目前正在努力探索符合国情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尊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尊重知识产权、商业道德。

李洪江认为,目前需要从国家层面积极回应人工智能相关的新型风险挑战,全面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研发、利用,以确保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因此,面对人工智能生成物,需要在满足现有法律法规框架的基础上,积极引导从业者规范人工智能软件开发、利用,不仅从知识产权角度,还要从合规、风险控制、产业政策等多个角度引导人工智能软件的开发利用。

“人工智能产业正成为国际竞争的新领域,在知识产权方面,人工智能生成物是否能够获得专利保护,保护期限、责任划分等都是新的挑战。人工智能作品的可专利性、数字经济下的不正当竞争问题等都是人工智能产业面临的不可避免的挑战。除此之外,企业层面也面临严重的知识产权挑战,各类创新和应用日新月异,企业必须前瞻性地了解业务的新动向,及时调整企业内部业务方向、技术路线等。”李洪江说。

董新蕊表示,目前知识产权人身权利制度无法适用于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技术特点决定其无法适用目前的知识产权权利期限,如果后续立法对人工智能作品进行保护,除了认定主体之外,可能还需要适当缩短保护期限。  

北京商报记者 方彬楠 袁泽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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