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交所向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全聚德”,002186.SZ)下发关注函。关注函显示,2022年12月16日以来,全聚德股价5次涨停,3次达到深交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对全聚德近期股票交易持续异常波动的情况表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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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深交所要求全聚德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全聚德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深交所要求全聚德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以下为原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60号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以来,你公司股价5次涨停,3次达到我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我部对你公司近期股票交易持续异常波动的情况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回复以下问题:
1.根据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根据本所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3.根据本所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4.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请你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2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