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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2月5日讯 国联股份日前发布《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提到,中金公司作为国联股份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要求,中金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问询函中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中金公司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有以下几个:1、访谈国联股份管理层,了解公司业务模式及公司对产业链上下游的价值。2、查阅国联股份审计报告,并访谈会计师了解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并取得公司出具的三种发货模式下的收入占比及物流说明。3、抽取近两年一期国联股份与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大额交易的合同及相关交易凭证。4、对国联股份2020 年、2021年及2022 年1-9 月的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内容进行复核。5、取得国联股份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媒体报道事项不属实、公司不存在融资性贸易等情况的确认函。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1、国联股份与亿兆华盛、东岳飞达不存在融资性贸易的情形。2、2020年国联公司披露与亿兆华盛的交易金额与其母公司亿利洁能披露的交易金额差异较大主要系公司年报中披露的交易金额为合并口径,而亿利洁能仅披露了北京涂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发生额所导致,上述交易数据不存在差异。3、国联股份最近两年及一期与前十大客户、供应商交易中,不存在同笔交易中客户、供应商为同一方或关联方的情形,公司与其不存在融资性贸易的情形。
中金公司称,媒体报道所述国联股份融资性贸易、人均创收异常、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均不属实;国联股份前期相关信息披露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