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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细则》(以下简称《融资融券细则》),配套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业务指南》(以下简称《融资融券指南》),对会员业务开展流程、交易业务管理、保证金和维持担保比例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予以规定。《融资融券细则》和《融资融券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发布后,证券公司等市场参与人可依据规则着手开展内部制度、技术开发、投资者动员以及交易权限申请、为客户开通信用账户等工作。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就绪后,北交所将另行公布标的股票名单和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启动融资融券交易。
“北交所即将迎来开市一周年,市场整体运行平稳,上市公司数量和合格投资者数量稳步提升,流动性水平逐渐趋好,为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奠定了良好基础。”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融资融券是证券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也是国际证券市场中较为成熟的交易方式。投资者可以在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时融资做多来放大收益,或在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时融券做空获取收益,还可以通过融券交易对冲持仓风险。北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交易所引入融资融券交易,有利于吸引增量资金,改变“单边市”状况,促进市场双向价格发现,进一步改善市场流动性和定价效率。
“北交所开市以来,构建了连续竞价的基础交易制度,市场运行平稳,合格投资者群体迅速壮大,流动性水平明显提升。此次推出融资融券制度,是北交所持续推进市场功能建设的重要举措,能够为投资者采取多元交易策略和风险管理提供有效支撑,增强市场活力与韧性,对完善北交所交易机制、提升二级市场定价功能具有积极意义。”上述新闻发言人表示。
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北交所推出融资融券业务向市场传递了持续改革的信号,有利于稳定市场信心。同时,融资融券交易可以为市场提供买卖方向相反的交易行为,实现双向价格发现,强化市场定价功能。
谈及北交所融资融券制度与沪深市场融资融券制度的异同,上述新闻发言人介绍,考虑到投资者交易习惯,北交所融资融券业务总体上比照沪深市场成熟模式构建,包括券商资格管理、投资者准入、账户体系、交易方式、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权益处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与沪深市场两融业务保持一致。同时,根据北交所市场特点在转板股票融资融券业务衔接方面作出适应性安排。一是《融资融券细则》明确了标的股票转板的将被调整出标的股票范围。二是《融资融券指南》在会员交易业务管理中明确转板证券的融券合约应及时了结;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转板的,北交所自停牌之日起将其调整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
另外,北交所将持续评估融资融券制度实践效果,根据业务实施情况和市场发展需要,适时推出转融通制度。
常春林表示,融资融券业务作为成熟证券市场基础交易制度,适用性较强,但是考虑到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实际情况,尤其是转板制度作为北交所特色制度安排之一,存在北交所融资融券制度与转板制度衔接的问题。《融资融券细则》明确标的股票转板的将被调整出标的股票范围,能够降低北交所市场的波动风险和流动风险,也符合北交所与科创板、创业板错位发展的实际情况。
(责任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