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公募基金经理,与“朋友”喝茶,抿出重大内幕,一顿操作不仅获利0元,还被顶格处罚五年市场禁入。
这位基金经理,即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赵航。他的喝茶好友,则是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藏药业”,600211)的董事王某。近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份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因内幕交易西藏药业股票,赵航获利0元被罚500万元,同时被罚5年证券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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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赵航行政决定书一并公布的,还包括一张个人罚单。梅建勋的配偶为内幕消息知情人士,在妻子的“通风报信”下,梅建勋内幕交易西藏药业股票,最终“没一罚二”,没收获利37.49万元,罚款74.98万元。
罕见的是,赵航与梅建勋虽然交易了相同的标的,但这并非是一起“窝案”,而是两起独立的内幕交易案。上市公司拟投资疫苗企业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5月21日,西藏药业总经理郭某东、西藏药业董事王某与药监局相关人员聊到新冠疫苗的mRNA技术时,郭某东认为疫苗项目是很好的投资机会,随后对拥有此技术的斯微(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斯微生物”)产生兴趣。
短暂接洽数日并完成尽调后,西藏药业决定投资斯微生物。6月1日,双方签订了正式的合作协议。6月16日西藏药业发布公告,表示与斯微生物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拟分阶段向其支付3.51亿元,获得对方新冠疫苗、结核疫苗及流感疫苗的全球独家开发、生产、使用及商业化权利,其中新冠疫苗3.5亿元,预付款3500万元。
由于3.51亿元成交金额占西藏药业公告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按照规定,该投资事项为重大事件,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6月16日。
然而,内幕信息敏感期,赵航与梅建勋分别从董监高及相关知情人士处获取信息,并越过红线,内幕交易了西藏药业股票。
赵航与知情人喝茶时获悉“重大利好”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赵航负责“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鼎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夏鼎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盛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夏盛世”)2只公募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是上述基金产品的股票投资决策人。
2020年5月25日至5月29日,赵航决策使用华夏鼎沛、华夏盛世基金账户买入“西藏药业”股票。其中,华夏鼎沛累计买入成交435.2万股,成交金额1.31亿元,华夏盛世累计买入成交133.92万股,成交金额3865.95万元;2只基金合计买入成交569.12万股,成交金额为1.70亿元;买入金额分别占各基金净值的4%。公告发布后,从2020年7月13日起,赵航开始卖出涉案股票,直到2021年1月26日,涉案股票全部卖出。
反常的是,赵航的2个公募基金账户于2020年5月13日刚清仓完其前期持有的“西藏药业”股票,却在几个交易日后(2020年5月25日)又大举买入,且买入价格高出卖出价格8%。而此前,赵航账户组交易的其他股票也从未出现过短期内低价清仓后又以高价大幅加仓的反向行为。
后经调查发现,赵航与西藏药业董事、内幕信息知情人王某为朋友关系,在买入股票的前一日,赵航与王某“见面喝茶”。
赵航自认,喝茶期间,听见王某谈及西藏药业与上海一家利用mRNA技术生产新冠疫苗的公司开展合作的事情,赵航凭经验检索出上海拥有mRNA技术生产新冠疫苗的公司就是斯微生物并判断这是重大利好,并据此买入“西藏药业”股票。
由于赵航利用2个公募基金账户交易“西藏药业”行为明显异常,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证监会调查后认为,赵航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三条,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由于赵航在上述交易中没有获取违法所得,最终被罚款500万元。
此外,由于赵航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六项、第五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赵航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梅建勋与知情人为夫妻关系
交易行为同样反常的,还包括梅建勋的个人账户。
2020年6月1日,西藏药业与斯微生物签订了正式的合作协议,距离发布正式公告仍有半个月的时间。就在同一日,梅建勋的个人招商证券账户“梅建勋”买入“西藏药业”股票10500股,成交金额35.9万元。公告发布后,于2020年7月2日卖出成交5000股,2020年12月30日卖出所有剩余股票。经交易所测算,该账户在敏感期内交易“西藏药业”股票共获利37.5万元。
而在此之前,梅建勋的证券账户鲜有股票交易。其账户自开户到买入“西藏药业”股票前,仅交易一只股票,成交金额仅2000元。此次买入“西藏药业”股票,成交金额是其以前股票交易成交金额总和的180倍,且买入“西藏药业”股票占比和期末持股占比均达90%以上。
综上,证监会认为,梅建勋不仅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而且,买入意愿强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后经调查发现,梅建勋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陆某是夫妻关系。陆某为康哲药业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新药研发总监,2020年5月29日参与西藏药业对斯微生物开展的尽职调查工作,并于当日获悉内幕信息。 2020年5月29日、5月30日期间,陆某主动呼叫梅建勋5次,通话总时长为243秒。
梅建勋在接受调查过程中,主动交代其交易涉案股票的事实。证监会认定,梅建勋的相关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最终,没收梅建勋违法所得37.49万元,并处以罚款74.9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内幕交易罚单居高不下。据《证券日报》数据统计,证监会与地方证监局共开出46张罚单(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罚没1.81亿元。涉及信披违法罚单25张,位居首位,内幕交易罚单13张,紧随其后。
内幕交易罚单中,涉及多张罚单的,以“窝案”为主。如,内幕交易奥马电器,广东证监局开出的3张内幕交易罚单;内幕交易三峡水利,证监会则4张内幕交易罚单。
3月24日,证监会发布的2022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中,1起为内幕信息案、1起为内幕交易案。两起案件均为上市公司董监高透露消息,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仍是内幕交易多发领域,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防控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警示道,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履行保密义务,切勿碰触“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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