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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快播:1人死亡!郑州一地铁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

时间:2023-04-07 07:15:38    来源:上海工地

3月24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官网发布了《郑州市郑东新区“2.20”物体打击事故》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显示:2023年2月20日,郑州市郑东新区地铁十二号线胡庄站C出入口吊装工程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但对如何造成物体打击事故的原因,通报中并没有说明。

有现场目击工人透露:“起重吊车发生事故时,现场没有信号指挥员值守。”


(资料图)

该事故究竟是如何发生的?是否违规施工作业?记者进行了实地采访,并走访了遇难者家属,采访了当地主管单位,还原事实真相。

遇难者家属:孩子身亡包赔150万,现场无信号安全员看守

近日,记者赴遇难者生前的老家河南省浚县一探究竟。“军儿出事了,人没了,死的很惨!很冤……”遇难者王某军年迈的父亲王某河说起儿子的死因时仍抑制不住伤心落泪。

“工地上的人说:‘砸中军儿的,是上面正在吊装的吊车上掉落下的重物’。我咋也想不明白,不是说修地铁的都是国有大单位,干活规范的很,安全的很!咋人就没了呢?咋就没了呢?”王某河来回念叨着这一句话。

▲事故工地现场

事故是如何解决的?王某河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我们家属就赶往郑州,经过协商,赔偿了150万元。”

据王某军的一位工友介绍,王某军在风水电安装班组做小工,干一些杂活,2月20日上午,王某军在地下三层运送钢管时,上方吊车吊装的重物掉落,王某军被砸中身亡。

出事当天,事发吊车的司机即被公安部门带走了,这位工友说:“那辆吊车后来在工地上停了四五天,都不见司机回来”。另一位现场目击工人向记者透露:“这次事故本来就不应该发生。在地铁入口这个人来人往的特殊位置吊装作业,应该有信号安全员专人看守,确保吊装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遗憾的是,当时这里没有人看守。”

郑东新区应急管理局:双方交叉施工,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3月31日,郑东新区应急管理局吕副局长接受城市建设杂志社记者采访时介绍:“事故发生的时间是2月20日上午十点半左右,事发现场的工人拨打了120急救和110报警电话。我是接到局值班的通报,称:‘地铁12号线胡庄站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我赶到现场的时候,死亡的工人已经抬上来了,但已经没有生命迹象了。吊车司机被公安局带走了。”吕副局长说。

初步了解的情况是,中铁十一局的一台起重吊车正在挂配重、垫脚板的过程中,车体突然发生旋转,配重撞击脚板后弹射出去,掉落到地下三层,正在地下三层施工的中铁五局的工人被砸中身亡。

据事发现场的工人反映称:“起重吊车施工现场因为信号工、安全指挥员的缺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吕副局长说:“他们是交叉施工,中铁十一局中标的是土建项目,中铁五局中标的是风水电安装项目,他们施工的时候没有互相沟通,交叉作业也没有告知,上面做土建的不知道下面有人施工,下面做风水电安装的不知道上面的施工情况,在这样的状态下才出的事”。

关于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事故的性质、事故的责任认定等问题,吕副局长表示:“这起事故调查还没结束,相关问题以调查结论为准。”

▲中铁十一局郑州地铁12号线工程项目部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明确规定:3.0.1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编制吊装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应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作业中,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改。3.0.2起重机操作人员、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3.0.18……严禁在已吊起的构建下面或起重臂下旋转范围内作业或行走……3.0.24对起吊物进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采用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启动,上下联系应相互协调,也可采用通信工具。

《通报》显示,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武坤朋。施工单位为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王云龙。专业分包单位为郑州立保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张立冬。监理单位为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韩士道。

公开资料显示,郑州地铁12号线一期工程于2019年3月获批,预计2023年12月开通运营,其标识色为群青色。目前12号线一期正在进行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等工作,具备条件后开通运营。

对于本次事故的具体进展情况,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原标题为《1人死亡 中铁十一局郑州地铁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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