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手续
1、提供材料。一般包括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居住情况证明、收入证明、其它所需证明如结婚证、低保证、房改证等。
2、受理审核。审核一般95个工作日之内。由住建部和民政部发起审查,主要对申请对象的资产、收入、住房情况进行审核调查。如有自有私房的还需要入户调查。
3、如果条件符合廉租房标准及无缺其它申请材料,就可以顺利通过审核。审核通过要在指定的网站上公示一星期,如无异议,就可以取到廉租房保障资格,等所在部门安排时间,对廉租房房源进行分配。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廉租房流程是怎样的
1、户主向户口地点地街道办事处或许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请求;
2、街道办事处或许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30日内,就请求人的家庭收入等事项进行审阅;
3、审阅往后,提出初审定见并张榜发布,将初审定见和请求资料一起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造住所确保主管机构;
4、建造/住所确保主管机构应当自收到请求资料之日起15日内,就请求人的家庭住所状况是否达到规则条件提出审阅定见,并将达到条件的请求人的请求资料转同级民政机构;
5、民政机构应当自收到请求资料之日起15日内,就请求人的家庭收入是否达到规则条件提出审阅定见,并反应同级建造/住所确保主管机构;
6、经审阅,家庭收入、家庭住所状况达到规则条件的,由建造(住所确保)主管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意见或许意见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所确保目标予以注册,书面通告请求人,并向社会揭露注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