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杆收购是以少量的自有资金,以被收购企业的资产和将来的收益能力作抵押,筹集部分资金用于收购的一种并购活动。当企业全部资产收益率大于借入资本的平均成本时,企业净收益和普通股收益都会增加。这其实是一种混合融资形式,其特征有:可利用的融资方式有银行信用额度、抵押贷款、长期贷款、商业票据、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等多种形式;参与融资的机构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投资银行等多家部门;投入少量资金就可获得大量银行贷款,财务风险高。
杠杆并购和非杠杆并购的区别是什么
一、杠杆并购和非杠杆并购的区别:非杠杆收购利用自己的资金进行收购,杠杆收购不利用自己的资金收购。非杠杆收购是指不用目标公司自有资金及营运所得来支付或担保支付并购价金的收购方式。早期并购风潮中的收购形式多属此类。杠杆收购指公司或个体利用收购目标的资产作为债务抵押,收购此公司的策略。
二杠杆并购
1.杠杆收购,是指收购者用自己很少的本钱为基础,然后从投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筹集、借贷大量、足够的资金进行收购活动,收购后公司的收入(包括拍卖资产的营业利益)刚好支付因收购而产生的高比例负债,这样能达到以很少的资金赚取高额利润的目的。
2.适用条件
(1)稳定的现金流量。
债权人对现金流量的稳定性尤为关注,在他们看来,现金流量的稳定性甚至比其数额大小还要重要。
(2)稳定而富有经验的管理层。
贷款方对于收购目标的管理人员的要求往往比较苛刻,因为只有管理人员尽心尽力,才能保证本金和利息如期偿还。人员的稳定性一般根据管理人员的任职时间长短判断。管理人员就职时间愈久,则贷款方认为他们在完成收购后留任的可能性愈大。
(3)充裕的成本降低空间。
杠杆收购后目标公司不得不承担新的负债压力,如果公司可以比较容易地降低成本,那么这种压力就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冲,可能的降低成本措施包括裁员、减少资本性支出、清理冗余设备、控制营运费用等。据统计,美国公司发生并购后,行政人员的平均裁减比例为16%,而生产线上的工人的裁减比例则微乎其微。
(4)一定规模的股东权益。
目标企业用于抵押的资产可以为债权人提供某种保护,再此基础上,如果收购方能够做一定数额的权益投资,如增加一定的股本金等,那么债权人的风险就可以得到进一步的缓冲。进入九十年代以来,贷款方的自我保护意识普遍有所增强,因此对收购方权益投资比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